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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范文(精选4篇)

时间:2024-03-26 来源:防控措施 点击:

清正廉洁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qīngzhèngliánjié,指品行端正,为人正直廉洁无私。与贪得无厌、贪赃枉法相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范文(精选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1篇: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桂党高工纪〔20***〕17号)要求,我校已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下: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整体情况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精神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按照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以岗位廉政教育为基础,以重点岗位监控为重点,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着力构建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统一了教职工思想,进一步深化了校务公开制度,为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推动我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主要做法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五项规定动作即梳理职权、编绘权利(主要业务程序)运行流程图、排查廉政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的开展和完成情况

1.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五项规定动作开展工作

注重预防原则,重视预防为先,重视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弘扬正气,自上而下形成廉政光荣、腐败可耻的思想观念和廉政氛围。

2.认真编绘权利(主要业务程序)运行流程图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廉洁从政的规章制度,在领导决策、中层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初高中招生、基建维修、政府物资采购等方面做到凡事有制度,制度抓落实,落实有监管。

3.切实排查廉政风险点

积极探索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面、不同职级的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方法,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在阳光下操作。

4.划分风险等级

突出抓好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的管理,规范廉洁从政的制度建设,树立严于律已、廉洁从政的干部队伍形象,努力构建全面覆盖、层层管理、重点防控、责任到人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5.制定防控措施

在大额资金使用、基建维修、人员招聘、学校招生、中层干部任用等方面做到亮制度、讲落实、重监督,最大限制地减少不廉洁行为。

(二)廉政风险三个方面(思想道德、权利运行、制度机制)和

三个层次(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岗位个人)对廉政风险高的的单位和环节的防控情况,包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考试招生、员工人士、招标采购、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研究经费、学术道德等

1.加强政策学习

校党支部和行政班子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让全体党员干部掌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方法步骤,达到统一认识,形成氛围,增强做好廉政风险点查找的自觉性,为廉政风险管理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2.制定防控方案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召开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动员会,从廉政风险三个方面(思想道德、权利运行、制度机制)和三个层次(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岗位个人)对廉政风险高的的单位和环节的防控,包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考试招生、员工人士、招标采购、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研究经费、学术道德等方面研究并制定《北海五中深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3.查找风险点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桂党高工纪〔20***〕17号)要求,对照每个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上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全员参与,从领导干部开始,认真查找和梳理个人职责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

(三)干部教师工作岗位因知识、能力不足造成廉政风险的情况和

单位采取的防控措施

1.查找岗位风险点

每个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本着对组织、对工作、对自己负责的态度,采取自己找、相互帮、领导提、组织审四个程序,认真查找和分析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

2.查找科室风险点

结合年级、科室工作重点,对照职责定位和履行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认真分析和细化风险的内容与表现形式,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校党总支和行政审核。

3.查找单位风险点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岗位工作特点,重点查找在落实“三重一大”规定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查找学校风险,并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从制度上固定下来。

(四)廉政风险防控中采取的创新思路及做法。举例说明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学校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党总支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为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校办公室主任兼任,以便保证办公室工作的高效运行。

2.强化制度建设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校党总支讨论研究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作为全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落实和修订完善现有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3.广泛发动动员

组织召开了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校长结合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介绍了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对我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全面掌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增强风险意识,克服畏难情绪,消除抵触心理,改变错误认识,扎实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

4.加强宣传报道

学校依托校园网、广播站、电子屏、宣传板等宣传阵地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宣传和引导,介绍上级有关政策精神和其他兄弟学校加强防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反映学校和校内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广泛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监督。

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难,建议或者意见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1.准确定位难。如梳理职权、编绘权利(主要业务程序)运行流程图、排查廉政风险点、划分风险,形成机制完善、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等。

2.围绕中心难。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要在这方面创造性设计、务实性推进,做到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目标与提高教育教学相结合、与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期望相适应,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良好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比较难。

3.突破重点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工作领域广,对象层面多,必须明确重点。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突破重点比较难。如工程项目建设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如何抓住人、财、物管理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如何突破风险识别真实性和客观性,突破工作常规性和长效性,突破工作创新性,突破工作复杂性等都比较难。

第2篇: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为了有效的防范廉政风险,防止干部犯错误、失职、渎职或发生不廉洁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干部的目的,根据已确定的岗位廉政风险,现制定综合性防控措施如下:

一、在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方面,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勤政廉政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与落实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岗位职责、人力资源管理相结合。

1、明确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各工作人员也要清楚明了自己的职责任务,做到人人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明确。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的法定程序、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以及各项工作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全程办事代理制,政务公开,一岗双责,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

3、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纪检组廉政指导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理想教育,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素质以及审美情趣,树立廉政意识,提高免疫力,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

5、认真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包括风险点的考核评价、绩效考核、干部年终考核等。

6、定期征求群众意见,搞好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7、发挥效能监察考核评价体系的监督作用,严格行政过错及廉政责任追究。

二、岗位职责风险防控措施

岗位职责风险点是从我局重点岗位的工作流程入手查找出来的。有行政处罚(案)、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内部“人、财、物”等公共管理环节,根据这些职能、关键环节等点、线、面,局岗位职责风险点被划分为四类三级。四类:一类为行政处罚类;二类为监督检查类;三类为行政事务管理类;四类为公共类。三级:一级为行政处罚、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二级为监督检查类风险点;三级为公共类风险点。

(一)一类(一级):行政处罚(案)类风险防控措施

行政处罚类风险点是指局执法办案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引起当事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

1、分管领导发挥把关审查作用,对上会案件严格把关,监督办案单位及人员按办案系统进行办案,发挥督导作用,半年进行一次案件回访,对重大案件及时回访。

2、执法办案人员要认真掌握办案技能,精通法律、法规、法理,在查办案件环节中,严格执行两人办案等各项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案件处罚标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度。

3、执法办案人员以及其他涉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向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泄露案情。坚守办案纪律,不准利用职权收受当事人的好处,防止行政处罚出现畸轻畸重现象,预防行政复议被撤消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发生,防止以案寻租。

4、办案人员对暂扣及罚没物品要及时进行登记、入库,物品清单中对物品型号、数量等登记清楚,防止物品损毁、丢失、侵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5、办案中要遵守实事求是原则,特别是在询问过程中要杜绝挂名的现象,执行回避制度,避免办案的随意性,防止弃案不查问题发生。

6、在案件调查取证环节中,坚持证据穷尽原则,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取证,不准遗漏证据,以保证案件定性、裁量准确。

(二)二类(二级):监督检查类风险防控措施

监督检查类风险点是指局承担监督检查职能的工作人员,包括:日常监察及业务股室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引起行政相对人的申诉、投诉、诉讼和行政复议以及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

1、对巡查中发现的案源线索等及时登记、录入、上报,防止收受当事人的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2、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录入,认真留存文书档案,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制止,函告相关单位,防止造成工作失职等后果。

3、执法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随时能够快速集结,快速出击,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对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行业制定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时,不能贻误时机,做到有对策可行,及时应对,及时查处。

(三)三类(一级):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

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是指局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财、物)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

1、人事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先、定职、定级等方面的各类规定,按照规定要求,制定人事工作流程,在各个环节上体现相互提醒、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纠正的运行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弄虚作假,不偏听偏信,不泄露相关信息,不私下许诺,防止失察失误或用人不当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2)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自律,恪守原则,坚决拒收不该接受的礼品馈赠及宴请,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枉法、徇情枉法。

(3)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凡是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重新培训,并将培训工作与干部考核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与定岗挂钩。

(4)严格管理人事档案,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无损,不泄露档案信息,做好***,维护档案的严肃性。

(5)按照有关工资调整政策进行调整工作,做到不疏漏。

(6)在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中,坚持原则,防止发生错案。

2、财务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1)结合我局实际,精心管理财务,认真执行年初的财经预算,不挪用、误用财政资金,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2)在大额资金的使用上,必经集体讨论,资金使用正确减少失误,

(3)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财务收支业务,按照程序审核帐目,做到帐目清,财务明。

3、资产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1)购置资产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采购物品,防止产生不廉洁行为。

(2)分配资产时,深入调查研究,按实际需要进行分配,不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违反规定分配,最大限度的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

(3)固定资产管理要到位,录入要及时,加强对科所的监督防止局国有资产丢失。

(4)资产处置过程中,处置要合规,不随意处置,防止局固定资产的流失,发挥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的监督作用,记好各类台帐,完备交接手续。

(5)罚没物品管理要严格,按规定出入库,要与相关办案单位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相互监督,防止物品丢失或损坏。

4、四类(三级):公共类风险防控措施:

公共类风险点是指局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有共性特征。

(1)科级以上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层层签定的责任书权力义务,局领导做到亲自部署、定期检查督查,局副职做到抓好自己、管好股室的要求,严格履行领导和监督职责,同时准确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新规定新精神,有效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科室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防止本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2)全体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过程中,遵守法律和纪律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不得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故意损毁有关记录或者证据,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不接受行政相对人、请托人的馈赠、宴请等好处防止不廉洁的事情发生。

(3)科级以上干部对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平时加强教育,多提醒,防止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4)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按规定着装,注重礼仪、服务态度和言行举止,防止因出现仪表问题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导致当事人上访、投诉,损害安监形象。

(5)党务干部要牢记党建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要培养党员同志的奉献精神、带头意识,培养基层党支部成为有战斗力的堡垒,使党员同志模范的发扬榜样作用。在党员发展环节中坚持原则,按程序办事,不得接受党员、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好处,不得违规评选优秀党员、预备期转正以至发展不合格的党员。

(6)从事信息管理的工作人员,在数据统计过程中,要认真及时统计,不得迟报、虚报或瞒报。

(7)从事各类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严守档案秘密,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文书档案、案件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企业档案等),防止出现丢失和损坏,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8)印章印鉴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信印管理制度,认真登记,不得出具空白信等违规信件,正确使用印章、印纸,确保印章管理安全,防止被盗用、丢失及损坏,对单位造成不良的影响。

(9)文件收发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到传阅、保管、流转工作过程中的文件安全及时,不得随意泄露信息,防止出现失密,给我局带来影响。

5、加强思想道德风险防控

(1)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注重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采取专题学习、研讨交流、自学等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以及股室学习计划,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督导落实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加强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干部的责任心和综合素质。

(3)教育党员干部在单位做一名讲道德、讲文明、讲爱心的优秀干部,在家庭中当一名讲勤劳、讲孝敬、讲传承的家长和成员。

(4)干部职工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党员先进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群众中起好的带头作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觉悟。

(5)制定并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均不得借婚丧嫁娶机会敛财。

(6)制定切实可行的奖励机制,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争优创先。

6、加强制度机制风险防控

(1)要建立综合监控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现有各项规章制度。

(2)要定期梳理、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年一次),使各项制度符合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逐步实现各项工作有制度依据,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规范。

(3)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将执行制度的情况纳入到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之中。

(4)对不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进行告诫,必要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3篇: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一、思想道德风险点

1.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的风险(一级)。措施: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

2.不认真学习,政治素质低的风险(一级)。措施: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养。

3.不服从工作安排,我行我素的风险(二级)。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服从、服务于部门工作安排。

4.责任心不强,有畏难情绪,履职不到位,创新意识不够的风险(二级)。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心,兢兢业业开展好各项工作。

5.不注意调整心态,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风险(三级)。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进取,认真扎实开展好每一项工作。

二、岗位职责风险点

1.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违反财经纪律的风险(一级)。措施:加强学习各类财经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

力。

2.对各种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不够全面,财务工作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一级)。措施:加强学习各类财经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责任心不强,监督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二级)。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心,兢兢业业开展好各项工作。

4.不坚持原则,不按规定办事的风险(二级)。措施:进一步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坚持原则,按规定办事。

5.能力素质与岗位职责不适应的风险(三级)。措施: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财务人员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2017-04-2106:53|#2楼

岗位工作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1、可能发生利用职务之便人情征收、编制人情预算、拨人情款等风险。

2、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馈赠或宴请,可能产生违反法纪规定的不廉洁行为;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3、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等没有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4、结对资金的调控不合理,资金的拨付审批不严,不按程序审批拨付资金,可能导致财政资金的误用、挪用。

5、对分管的科室在制度建设上要求不高,管理不到位的风险。防控措施:

1、不断更新和掌握新的财政法规知识,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2、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

3、强化责任意识,时刻警醒自己,防范作风上的风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规章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自觉遵守《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清正廉洁。

4、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的建设,严格程序和依法依规,落实好和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5、认真执行好《廉政从政准则》等有关廉政制度,做到廉洁从政。

***办***x

第4篇: 国有企业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一、党组班子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党组书记、各党组成员)

1、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中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人说了算(一级预警);

2、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不公开透明(一级预警);

3、违反组织任用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列入拟任人选范围(一级预警);

4、未按规定任用、调整、交流干部(一级预警);

5、泄露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一级预警);

6、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过程中因接受吃请或收受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不依法依纪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一级预警);

7、在人事调整、干警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工作失误(二级预警);

8、对举报案件或上级转办案件,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的(二级预警);

9、对上级方针政策、党纪法规等重要性文件规定,不及时传达,以致出现违规行为发生(三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各种监督;

2、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3、推荐干部要召开会议,公布任职条件;

4、按照规定培养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严格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研究事项,不得擅自泄露;

6、拒绝收受各种财物,严格要求所分管的部门和干警依照法律规定执法办案,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7、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任用标准,客观公正评价干警业绩;

8、对举报案件或上级转办案件,要依法依纪及时处理,及时回复;

9、对上级方针政策、党纪法规等重要性文件规定,要及时传达,认真落实.

二、立案庭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立案庭负责人)

1、立案审查环节:

(1)、违反规定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级预警);

(2)、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因对法律把握不准或碍于情面等原因,受理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一级预警);

(3)、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拖延立案,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未能及时得到解决(二级预警);

(4)、超出诉讼风险告知范围,对当事人作不当或错误引导,或者对案件的实体结果发表结论性意见,致使审判被动或结果不公(二级预警);

(5)、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损毁、丢失诉讼材料,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6)、群众意识不强,造成对弱势群体案件不按绿色通道规定处理,或在办理诉讼费减、免、缓过程中,因亲友关系或同事说情等原因而徇私舞弊(二级预警).

2、收退费环节:

(1)、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一级预警);

(2)、违反规定增设或减少司法救助条件,违反审批程序办理司法救助手续,造成司法救助混乱,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3)、违反规定使用诉讼费、罚没款、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其孳息,违反程序规定为当事人、律师或相关人员办理退费手续,收取、退还相关费用不向当事人出具凭证,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违纪、违法甚至犯罪(一级预警).

3、财产保全环节:

(1)、违反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或未能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利益(二级预警);

(2)、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前,向被申请财产保全方当事人通风报信,或将财产保全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信访接待环节:

(1)、接待信访时,未按规定登记台帐,损害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2)、信访接待人员截留信访件,隐瞒信访、举报、投诉事件,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3)、接待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后,违反规定向责任人通风报信,或将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5、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环节:

(1)、鉴定管理人员对符合鉴定、评估条件的案件拖延立案,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2)、鉴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确定鉴定、评估、审计等中介机构,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3)、鉴定管理人员向鉴定、评估、审计等中介机构发表倾向性意见,施加不当影响,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鉴定管理人员违法向当事人代收代付鉴定评估费用(一级预警);

(5)、鉴定管理人员漏送或丢失鉴定评估材料,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6)、在鉴定评估报告未送达当事人之前,向对方当事人透漏鉴定结论,损害其他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7)、对鉴定管理人员或鉴定机构存在回避情形,不作回避处理的,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案件处理不公(二级预警);

(8)、违反规定向案件当事人透露拍卖保留价,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9)、与鉴定评估机构进行不正当交往,造成违法评估、鉴定,致使案件处理不公(一级预警).

6、送达环节:

违反规定公告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或应送达的诉讼材料未能完全、及时送达给当事人,致使案件审判程序不公,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7、分案及司法统计环节:

(1)在分案时存在说情现象(三级预警);

(2)在进行司法统计时,不严格审查,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三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立案审查环节:

(1)、把好立案审查关,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2)、对敏感、疑难、新类型案件多请示、多汇报,与业务庭多沟通、相互监督;

(3)、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立案时间的规定及时立案,方便当事人;

(4)、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5)、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6)、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2、收退费环节:

(1)、加强组织原则性,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

(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司法求助规定,定期检查;

(3)、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核对帐目,定期检查.

3、财产保全环节: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关于保全的规定;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4、信访接待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按规定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定期检查;

(2)、加强学习,提高自律意识,严格按信访条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鉴定、评估的相关规定;

(2)、加强监督力度,严格遵守鉴定、评估的相关规定,定期检查;

(3)、强化自律意识、保密意识,增强工作原则性,按规定办事,按原则办事;

(4)、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6)、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7)、增强工作原则性,按规定办事,按原则办事,严格执行关于回避的规定;

(8)、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9)、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6、送达环节: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

7、分案及司法统计环节:

(1)、在向各业务庭移送案件时,要准确把握各庭工作量、案件难易程度等方面的平衡;

(2)、在上报司法统计数据时,要与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要求办案部门说明情况,及时改正.

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 、审判监督庭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1、诉讼保全环节:

(1)、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时有过失行为,或未能及时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2)、原则性不强,保密意识薄弱,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前,向被申请方当事人通风报信,或将有关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2、证据环节:

(1)、依职权调取证据不客观、全面、公正,仅调取对一方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存在偏袒心理,对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未在庭审中全面出示或有意不出示关键证据且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的证据调取申请,作出不予准许决定或不作决定,造成案件处理事实不清,案件处理不公,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2)、对符合规定的鉴定、勘验、审计等申请,作出不予准许决定或不作决定,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3)、责任心不强,致使损毁、丢失证据材料,或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违法犯罪(一级预警).

3、审理裁判环节:

(1)、与当事人、代理人及相关人员的会面不符合有关规定,且事前或事后未向组织说明情况,致使案件审判不公(二级预警);

(2)、滥用自由裁量权,量刑不当(一级预警);

(3)、赃款赃物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一级预警);

(4)、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不提出自行回避申请,使案件处理不公,引发社会矛盾,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不按法定程序办理,致使案件处理程序出现瑕疵,影响公正司法(二级预警);

(5)、外出办案违反法院“五个严禁”规定,造成违纪违法,影响司法公正(一级预警);

(6)、不按规定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损害司法公信力(二级预警);

(7)、违反中立原则,运用不当手段进行调解,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不考虑利益平衡,调解结果明显有失公平,损害当事人利益,引发社会矛盾,或指示、授意、暗示当事人恶意调解,逃避或减轻债务,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8)、原则性不强,明知或应当知道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放任诉讼进行,引发虚假诉讼,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9)、违反中立原则,在庭前或庭中引导、暗示一方当事人作不实陈述,或隐瞒相关事实,致使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10)、在庭审中,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自由、陈述时间等作不公平对待,导致案件审判被动,降低司法公信力(二级预警);

(11)、庭审言行不当,具有明显倾向性(二级预警);

(12)、庭审遗漏关键事实,或故意曲解陈述人的意思,造成案件审判不公正,降低司法公信力,引发社会矛盾(一级预警);

(13)、丢失、损毁庭审笔录,造成档案缺失,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14)、合议庭成员合而不议,或有意不发表不同意见,致使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出现错案(一级预警);

(15)、审判长违反合议规则,制止或限制其他合议庭成员发表不同意见,使案件审判事实不清,产生错案,引发社会矛盾(一级预警);

(16)、工作不仔细,责任心不强,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关键事实,致使案件审判事实不清,产生错案,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17)、工作马虎,印发的裁判文书与合议庭决议或审判委员会决定不一致,影响司法裁判公信力(一级预警);

(18)、保密意识不强,泄露合议庭评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致使案件审判被动,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19)、业务不熟,工作责任心不强,因错误认定事实、采纳证据、理解法律作出错误裁判(一级预警);

(20)、工作责任心不强,审理案件时间过长且无正当理由,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4、案后环节:

(1)、群众意识不强,怠于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引发社会矛盾(二级预警);

(2)、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收到当事人上诉状后,拖延上诉移交时间,损害当事人权益,影响审判效率(二级预警);

(3)、群众意识不强,判决履行期届满后,既不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又以各种理由拖延出具法律生效文书证明,或拒绝向当事人出具生效文书证明,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4)、群众意识淡薄,在当事人按规定申请复印庭审笔录等相关诉讼材料,审判人员无正当理由予以拒绝,或拖延办理,影响法院形象,降低司法公信力(三级预警);

(5)、责任心不强,造成在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评查中,降低质量标准,隐瞒错误事实,致使审判案件质量降低,未能及时纠正错案,或有意掩饰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案件质量下降,影响法院形象(二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诉讼保全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的规定;

(2)、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的规定执行.

2、证据环节:

(1)、加强证据规则有关规定的学习,规范庭审程序;

(2)、提高工作责任心,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办案程序;

(3)、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规范证据材料的保管采集制度.

3、审理裁判环节:

(1)、加强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避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律师)不正当交往;

(2)、依照法律规定凭证据办案,不得贪赃枉法;

(3)、严格按规定处理赃款赃物;

(4)、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

(5)、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增强自律意识和相互监督作用;

(6)、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规范办案程序;

(7)、提高法官素养,依法调解,依法办案,加强对案件监督管理;

(8)、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增强工作原则性,依法秉公办案;

(9)、严格办案程序,公正办案,依法办案,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力度;

(10)、认真执行庭审相关规定,规范庭审程序,公正办案,依法办案;

(11)、规范庭审言行和庭审程序,提高法院公信力;

(12)、提高工作责任心,规范庭审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13)、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案件材料管理制度;

(14)、加强组织原则,严格法律程序,强化对合议庭评议的监督力度;

(15)、严格执行合议庭相关制度,加大对合议庭的监督力度;

(1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

(17)、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业务监督管理,严格裁判文书的核对和制作;

(18)、认真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19)、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

(20)、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及其他关于审限的规定.

4、案后环节:

(1)、严格执行判后答疑工作的有关规定;

(2)、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原则性,严格执行《民诉法》及相关上诉移交时限的规定;

(3)、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4)、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5)、提高责任心,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执行.

 四、执行局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执行局负责人)

1、执行措施环节:

(1)、违反规定采取或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执行强制措施,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2)、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无正当理由未采取,导致执行不力,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3)、应当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而未作调查,损害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4)、案件执行完毕后,未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解除扣押、查封,损害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5)、应当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的未采取,或违法采取民事制裁措施,降低了司法公信力,损害了司法严肃性(二级预警).

2、执行财产管理分配环节:

(1)、违反执行款物管理规定,收取执行款物未出具凭证,或收取执行款不入帐,产生贪污、挪用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2)、执行财物管理混乱,帐目不清,引发违纪违法行为(一级预警);

(3)、违反规定使用执行财物,产生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4)、对执行财物管理不善,造成执行财物非自然原因损坏、贬值或灭失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5)、滥用职权,在参与执行分配程序中,应公开的事项未公开,暗箱操作,损害当事人利益(二级预警);

(6)、参与执行分配方案不公,或对参与执行分配方案弄虚作假,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3、执行异议环节:

(1)、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不予处理,损害当事人利益(二级预警);

(2)、应举行执行听证程序未举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三级预警);

(3)、对执行异议未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导致执行不公,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业务不熟悉,因错误认定事实、采纳证据或理解法律作出错误执行异议裁定,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其他执行工作环节:

(1)、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未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而要求申请人执行和解,放弃部分债权,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2)、未按规定给予或不予司法救助,损害当事人利益,引发社会矛盾(二级预警);

(3)、案件中止、终结执行不符合规定条件,或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执行措施环节:

(1)、严格执行对外委托评估拍卖事项与执行机构相分离制度,依法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案;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施执行公开;

(3)、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实施案件追踪监督;

(4)、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履行办案程序;

(5)、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办案,公正办案.

2、执行财产管理分配环节: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防范意识;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设立执行款交接台帐;

(3)、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

(4)、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修养;

(5)、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严格办案程序;

(6)、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3、执行异议环节:

(1)、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及为民服务意识;

(2)、强化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公开制度;

(3)、加大对重要事项合议监督力度,避免执行不公现象;

(4)、提高业务素质,严格法律程序,依法公正办案.

4、其他执行工作环节:

(1)、进一步提高执行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加强廉政教育,强化监督力度,做到司法为民,公正执法;

(2)、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责任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正办案;

(3)、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依法办案.

 五、司法警察大队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法警大队负责人)

1、责任心不强,在值勤、安检、保卫、押解、看管等工作上,违反规定造成不稳定因素或安全隐患(一级预警);

2、违反规定安排被告人与其亲属接触,或为其提供方便,影响案件审判,致使审判被动,甚至无法查清事实(一级预警);

3、在看管、押解期间违反规定,允许被看管、押解人员会见家属,造成串供、脱逃等严重后果(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严格遵守司法警察值勤、安检、保卫、押解、看管等规定,提高职责意识和防范水平;

2、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

3、强化制度管理,严格处罚措施,增强工作责任心,按规定看管、押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察室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监察室负责人)

1、监督、监察工作不深入、全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为难情绪,不坚决、不彻底(二级预警);

2、原则性不强,责任心不够,在处理相关问题上不全面调查,主观武断,致使处理不客观、不公正(二级预警);

3、纪检监察人员怠于行使职权,不愿管、不敢管,或者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不公正、不客观(二级预警);

4、接受被监督、监察对象的请客送礼(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坚持原则,增强自律意识,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问题,提高责任意识;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原则,做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表率.

4、提高自身素质,严格制度落实.

 七、政工科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政工科负责人)

1、原则性不强,在干部任用考察工作中隐瞒、回避有关事实(一级预警);

2、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保密意识不强,泄露院党组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致使决策被动(一级预警);

3、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招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增设或放宽招聘条件(二级预警);

4、不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在人事调整、职级晋升、工资晋级等事项上,违反规定给予相关人员方便或设置障碍(二级预警);

5、违反人事及评先考核相关制度,虚报有关立功评先的数据、条件,致使立功评先不准确,影响立功评先工作的公正、公平(二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坚持原则,严格依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实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组织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研究事项,不得擅自泄露;

3、加强组织原则,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制度执行,并按规定进行公开招聘,纪检监督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4、加强人事干部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责任意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准确上报;

5、加强组织原则性,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将立功评先条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办公室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

1、工作责任心不强,在文秘、机要工作中存在疏失,文件不能及时上交,会议通知滞后,造成工作效率低下,政令不通(三级预警);

2、在单位公章管理中不负责任,私自乱盖公章及乱开介绍信,影响法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一级预警);

3、原则性不强,不按规定和程序采购物品,暗箱操作,采购费用高于市场实际价格,或虚报采购、修理等票据报销费用,导致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4、在与相关单位的业务往来或公务接待中,索取或收受回扣,谋取个人好处,发生违法犯罪(一级预警);

5、违犯原则将私人消费在公费中报销,造成违纪行为(二级预警);

6、管理不严,未经同意使用单位设备、物资装备办理私事,影响社会风气,以至违法违纪(一级预警);

7、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动用、存放单位资金,发生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一级预警);

8、财务管理不规范,致使财务帐目混乱,扣帐凭证不健全,不符合规定,帐目收支不平衡(二级预警);

9、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使用警车,产生违纪违法事件(一级预警);

10、不当使用警灯、警报器,开霸王车、特权车,影响社会风气(二级预警);

11、私自复印案卷材料,或违反规定为他人复印案卷材料提供方便,造成审判秘密泄露,或原则性不强,违反规定出借案卷,造成案卷丢失(一级预警);

12、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在网络管理方面由于计算机病毒侵袭,造成审判管理网络混乱,影响审判信息的按时录入和点击确认(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文秘、机要工作由专人负责,提高工作责任心;

2、公章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公章管理制度;

3、严格遵守资产购置和验收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票据审核;

4、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规范公务活动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严格报销审核,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6、认真执行廉政法规,重制度,强监管,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7、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8、严格遵守财经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与管理,定期监督检查;

9、加强警车管理,严格遵守警车使用的相关规定;

10、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按照警车、警灯、警报器等使用规定执行;

11、提高自律意识,按原则办事,严格遵守案卷出借手续及程序;

12、制定网络管理规范制度,定期进行网络检查.

 九、研究室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研究室负责人)

政治觉悟不高,在宣传报道中把关不严、缺乏政治敏感性,造成宣传报道失真等严重问题,影响法院形象,引发社会矛盾(一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把好新闻报道审批关,加大对新闻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信息宣传审核签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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